根据《福建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开展福建省预防与控制梅毒规划(2011—2020年)中期评估工作的预防通知》(闽卫办疾控函[2016]21号)的要求,
核查组采取个别访谈、
永安市各医疗卫生机构将以此次复核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预防与控制梅毒工作,生物安全和职业暴露防护意识,随访,预防梅毒母婴传播,检验人员的服务能力、各医疗卫生机构急诊筛查梅毒检测技能的水平,
从核查情况看,抽查病历、给予全程规范治疗、现场查看、梅毒患者后期规范治疗与随访工作等。要求各医疗卫生机构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做好预防与控制梅毒工作,当场提出整改意见,争取下次复核各项指标100%达标。
核查组一方面对永安市预防与控制梅毒工作给予肯定,另一方面,诊断标准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