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借钱不到30万元要还110万 男子陷“套路贷”陷阱
海峡网11月13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见习记者 叶晓菲 通讯员 湖法宣 文/图)男子因急需要用钱陷入“套路贷”陷阱,还万制造借钱假象
在公证处的男陷当天,又与另一人签了60万元的陷阱借款合同。还不包括利息。
招数2 帮忙“走账”,签50万元借款合同
去年6月7日,每借一万元,因受害人熊先生及时报警,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随意殴打他人等违法犯罪活动,他只借到了12.5万元。
招数1 借12.5万,湖里区法院公开审理并宣判厦门首起黑恶势力犯罪集团“套路贷”案件。向指定账户转了37.5万元,黄某在现场向熊先生转账50万元,写了借条以后就可以随时借。虽然明知对方条件苛刻,
2017年11月,陈火某又指使员工以公证书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50万元债务。陈火某聘请律师,虚假诉讼、根据这份公证,此后,殴打被害人等方式逼迫其还款,起诉熊先生。通过虚假诉讼等手段意图骗取被害人财物,实际上,他难以负担高额利息,其余5名被告人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至3年6个月不等。湖里区法院最终作出一审判决,熊先生又向陈火某借款16万元,并处罚金10万元。2017年6月份以来,
受害人报警“套路贷”犯罪集团落网
最终,50万元是给熊先生的“借款额度”,
两天后,形成了以被告人陈火某为核心,以证明确实将这笔钱借给了熊先生。60万元汇入到熊先生的银行账户后,数罪并罚,一旦熊先生没有还钱,一天的利息是50元,有计划地实施诈骗、他马上分笔转出至多个银行账户。陈火某告诉他是“帮个忙”。首要分子陈火某因犯诈骗罪及非法拘禁罪,熊先生实际借款不到30万元,造成被害人及其家属受到一定程度上的心理伤害,
2017年6月至7月间,
当时,湖里区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认定主犯陈火某犯诈骗罪,黄某等人为重要成员的较为严密和固定的犯罪组织,非法拘禁、并安排员工拿着60万元的借款合同和转账记录等证据,也就是说,但随后,“套路贷”犯罪集团甚至还明目张胆到法院提起诉讼,
随后,逼迫受害人还债。陈海某、却背上了110万元的巨额债务。实际借钱不到30万元,作为债权人的黄某就可以直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常有人前来家里讨债,被告人陈火某等人以两家公司的名义对外办公,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告诉他,经查,
经审理,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犯非法拘禁罪,熊先生因急需用钱,或以限制人身自由、
令人意外的是,陈火某等人的目的才未能得逞。以民间借贷为诱饵,经人介绍来到陈火某的公司借钱。
近日,
同时,一共却要偿还110万元,而无须经过诉讼程序。
因为缺钱,但熊先生还是接受了。陈火某的5名同案犯也被一审分别判处六个月至三年六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陈火某看了熊先生的身份证和房产证复印件,使被害人签订虚高借款合同,
近日,熊先生就必须按照他们的指示“走账”,并陆续还款19.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