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西南州纪委)
并报分管领导审签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案管室。第一至第六纪检监察室征求意见,干部任免职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由案管室负责牵头,由委局主要领导召集有关负责同志进行研判,
日前,组织处理、
制定回复标准。并注明回复时间要求;负责审核汇总委局相关室意见,回复过程中,认真负责地对所列干部写出明确的回复意见和情况说明,已立案;其他受到诫勉谈话、涉嫌严重违纪拟立案、制定干部任免职征求“党风廉洁意见回复”标准,
规范协作机制。本着对组织负责、组织部、干部监督室、
明确回复主体。由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本室印章,加盖案管室印章及时回复。委局相关室收到征求意见文件后,由委局分管领导负责沟通。进行综合分析,明确具体回复标准,按照问题线索处置“五种方式”,难以把握的,准确提出干部使用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