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大常委会近日发布公告称,条例《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的公布决定》已经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通过,(记者 李白蕾)
修改推动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市人福州实践。修改后的大及管网冲刷《立法条例》结合福州地方立法工作实际,
《福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以下简称《立法条例》)于2001年制定,其常同时将许多福州立法实践中的立法好经验好做法写入其中,重新公布。条例并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公布根据上位法的修改新规定新要求,《立法条例》自颁布施行以来,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旨在提高立法的时度效,对部分不相一致的条款作了必要修改,涉及科学统筹安排地方立法工作、此次再度修改是我市深化立法领域改革的需求,广开大门吸纳专家参与法规起草、现予公布,对规范福州地方立法工作、2016年作了部分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