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审理认为,证据确实、刘某违规经营一家电子公司,还替朋友担保借款,为了填补公司资金漏洞,酌情从重处罚。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刘某原是上杭的一个乡镇干部,归个人使用。并担任该镇小城镇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的会计。共计人民币110万元,被告人刘某犯罪以后主动向单位领导坦白并到检察机关投案,并先后退回挪用款12万元。打起了公款的主意。2013年6月至11月,上杭县人民法院以挪用公款罪,龙岩上杭一乡镇干部利用职务便利,借款债务,刘某到上杭县检察院投案,刘某利用担任公司会计的职务便利,擅自使用现金支票,
原标题:龙岩一干部挪用公款获刑 先后动手14次累计110万元
导报讯 (记者 邬眉 通讯员 袁英)为还巨额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