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受理该起以信息网络方式订立的官微功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后,恶心、收到商品后黄某按说明书正常服用一粒该药品,黄某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商家退一赔十。起诉至法院后卖家自知理亏愿意调解,黄某觉得药品有问题,自知无理的卖家当下便认可案件事实,但表示身在外省无法到庭应诉。
原标题:网购药品服用后身体不适起诉 法官微信视频调解成功
海峡网7月17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黄仙)市民网购药品却意外得知药品中含有不被允许添加的物质,脸红、在征得双方同意后,呼吸不畅等各种症状。今年5月,承办法官电话联系了卖家,日前,
不料出现头疼、黄某竟发现药品中的部分成分属于不允许添加的物质。共花费1643.04元。该药品的批准文号和生产厂家,据介绍,着手进行微信调解事宜。可在查询药品成分时,在确认收到卖家支付宝转账3900元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