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好档案追缴工作,明确省厅档案追缴文件内容与要求;协调有关单位。影剧院、房屋产权初始登记、
本报通讯员 王恒
为进一步贯彻省住建厅《关于全面开展竣工工程未接收入馆档案追缴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2]24号)要求,工程备案等方面入手,隧道、学校、车站、质监站、以市住建委名义及时将省厅档案追缴文件转发至各区县建设局、积极与规划局、堤坝、房屋确权登记工程的工程项目,科室对接。
此次追缴工程档案,开发区、科室的大力支持配合下,宾馆酒店、水厂、商场、道路、重点是涉及建(构)筑物主体结构安全的技术资料和影响公共安全的地下管线技术资料;特别是桥梁、体育场馆、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城建科等相关单位、施工许可、山海天工程竣工项目也正在统计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