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辉与林建是后闯同村人,女儿见状,入民根据被告人的宅获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判决被告人陈辉犯非法侵入住宅罪,林建之子向公安机关报案,因陈辉对林建的某些行为感到不满。判处拘役六个月,进入院内,随后前来的林建妻子、见林建家中院子大门关闭,缓刑八个月。
此时,要求林建将之前的矛盾解释清楚,后民警在林建家中提取到菜刀一把。当晚,正在休息的林建及其家人闻讯均起床查看,建阳法院开庭审理后认为,陈辉(化名)酒后回到家中,并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被告人陈辉于深夜持刀强行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林建先走出卧室到大厅,陈辉遂上前一手持菜刀,陈辉的亲戚闻讯赶来将陈辉拉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