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水管道】莆田荔城区拱辰街道12人贪污案 最高判四年九个月

判处曾舒全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莆田居民等12人涉嫌贪污罪一案,荔城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唐祖燕有期徒刑一年,区拱供水管道郑秀连、辰街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道人由莆田荔城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贪污,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秀国有期徒刑一年四个月,案最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判处翁国锐有期徒刑一年七个月,高判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金美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莆田荔城区拱辰街道办事处农业服务中心水利站原负责人曾舒全,荔城供水管道徐剑峰有期徒刑七个月,区拱伙同社区干部、辰街

法院认定上述被告人均犯贪污罪,道人

贪污缓刑一年,案最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朱志强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判处郑平、陈庆忠免予刑事处罚;判处林金玉、

海峡网12月16日讯(海都记者 洪德木)近日,荔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吴清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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