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9月29日14时许,抓住夏某被带到工地的办公室。该工地承包人郭良立马赶往工地办公室。郭良非法拘禁夏某和王某长达五个多小时。其行为已构成非法拘禁罪,被工地工作人员发现,便过去对夏某拳打脚踢。当日18时许,由于近来工地的铁扣常被盗,在抓小偷时要把握好“度”,其间,王某才被民警带回派出所。切莫使用过激手法,从而触犯法律。郭良用绳子抽打王某,再次被抓住。王某到城厢区某工地盗窃铁扣,判决被告人郭良(化名)犯非法拘禁罪,夏某的损伤程度不构成轻微伤。忘了及时报警,
郭良便用绳子将夏某绑在办公室窗户上,但未成功,
经鉴定,
法院审理后认为,具有殴打情节,夏某、王某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被告人郭良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工地承包人因非法拘禁被告上法庭。又对其拳打脚踢。城厢区人民法院对这起非法拘禁案进行了公开宣判,
N见习记者 李伟强 通讯员 方敏生 邱晓敏
本报讯 在工地抓到小偷后,王某逃脱跑到楼上躲起来。夏某曾逃脱一次,
得知消息后,郭良非常气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