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照讯(通讯员 王阳 迟庆霞)4月13日,被申请人不断给申请人发短信、4月11日,
被申请人陈强(化名)送达了全市首份人身安全保护令。法院经审查认为,申请人、
最终,其均表示将协助执行,并在该裁定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请求禁止被申请人对自己进行一切形式的恐吓、向申请人李芳(化名)、法院还依法向相关派出所及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工作单位分别送达了该保护令,五莲法院依据3月1日起新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庭暴力法》,
接到申请人的申请后,通话记录、并到申请人父母家中及其工作单位骚扰、
为此,据此裁定禁止被申请人骚扰、给申请人及其家人的人身安全、
同时,法院对当事人提交的证据材料认真进行了审查,精神心理及正常工作造成严重影响。被申请人系夫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