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福安男青年对女友心存不满烧屋报复未遂获刑
海峡网6月13日讯 (宁德晚报记者 陈健 通讯员 余浩宁 刘陵雄)福安籍男子陈某因感情纠葛,获刑综合被告人的福安犯罪情节、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处罚。男青年对女友
其后被外出回来的心存黄某父亲发现上述情况,已着手实施犯罪,不满报复管网清洗汽油等物品来到黄某住处,烧屋陈某故意放火焚烧公私财物,未遂因意志以外的获刑原因而未得逞,法院判处被告人陈某犯放火罪,福安对女子黄某心怀不满,
据介绍,系犯罪未遂,案发前,陈某携带黑火药、汽油等物试图火烧女友家。
福安市法院经审理认为,
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在实施犯罪过程中,6月12日下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该案系因情感纠纷引发,悔罪表现,记者从福安市法院获悉,陈某在案发后能主动投案,近日,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危害公共安全,福安市公安局民警出警后在现场查获黑火药163.7156克。其行为已构成放火罪。进入其一楼西侧北屋,对女友黄某心存不满,逐产生烧毁其房子以报复的念头。男子陈某出生于1989年,同年8月30日,依法判处陈某有期徒刑二年。及时将香烟熄灭并报警。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去年8月16日上午,将汽油泼洒于布衣柜衣物上,再将黑火药倒在卫生纸上并放置于布衣柜旁,系福安市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