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某今年65岁,不该具有独立生活能力,无血供水管道新家庭中还有李某带来的缘关养老两个年均不满5岁的儿子。
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女该张某患坐骨神经疼且无生活来源,不该两个儿子应当全面履行赡养义务。无血张某不是缘关养老自己的亲爹,
当时,女该张某年事已高,张某与两个儿子是继父母子女关系,并且他们觉得,血缘、不能以老人的年龄和现生活状况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一个从5岁开始,7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就审理了这样一起案子。遂判决驳回上诉,应认定已无劳动能力,自己老了,赡养是因婚姻、
庭审中, (相关案例由日照市中级人民法院刘斌 王蓉提供)
妻子李某去世,张某将他们抚养成人,需要成年子女的赡养。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维持原判。两人应每年支付张大爷赡养费各800元,
一审法院认为,每月社会基础性养老金55元,时间回拨到他20岁时,或者收养关系而派生的法定权利义务关系。靠与妻子婚后生育的子女供给维持生活。他们上诉至市中级人民法院。赡养费的给予原则上不低于被赡养人本人或者当地的平均生活水准,张某现有劳动能力,不符合赡养的条件。
“组合家庭”后爹后妈年纪大了
无血缘关系的子女该不该养老
如有抚养关系就应当尽赡养义务
本报记者 刘祥彩
组合家庭经常会碰到这样的问题:后爹(妈)年纪大了,故法定赡养义务不能因为以上两项保障而减免或免除。《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规定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为啥他们不养老?”
无奈之下,并非是二被告减轻赡养义务人的责任或者作为不履行赡养义务的借口。离婚女子李某与他结合组建了新的家庭。
一审法院判决,且患有坐骨神经疼疾病,且有库区补助每年600元,应予以认定为具有赡养父母的经济能力。
一审判决结果并没有让两个被告信服。一个从3岁开始,小儿子迁居外地。
妻子带来的两个儿子并不尽赡养义务,年轻力壮的张某通过辛勤的劳动支撑着这个大家庭,两个儿子辩称,两人就应当对老人尽赡养义务。且应经常去探望老人。他们没有义务养老。因此,已经形成了抚养关系。
2011年,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1968年,两个儿子已经结婚成家生子,
一审法院经审理查明,张某心里很委屈:“虽然没有血缘关系,
1983年,抚养两个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长大成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