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都网—海峡都市报讯(海都网记者 李伟强) 因老板拖欠工资,工人许某伙同林某为索要工资而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拘禁多次要求发放工资未果,老板章某的敲诈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向章某讨要所欠的工资。许某、并偷偷报案。将章某带到余某所在的戏班。林某继续逼迫章某拿钱,许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途中两人将章某身上的一部手机(价值2242元)及一个包(内有人民币900元)拿走,
竟采取偏激手段,许某与余某带章某到指定地点拿钱时,章某被迫再次联系他人拿钱,在戏班期间,许某与林某曾在章某开办的石料公司上班,经法医鉴定,被接到报案的民警抓获,强行将章某拉上一部出租车带到郊区,并具有殴打情节,打电话向他人借钱。强制讨薪。日前,2009年7月3日晚,将老板拘禁起来,2005年,章某被迫无奈,但一直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