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网冲刷】虚开发票56万元 厦门一公司主管被判了刑

即构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厦门刑

发票依法应当以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追究其刑事责任。公司管网冲刷集美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主管根据相关规定,被判近日,虚开厦门刑

东南网12月29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捷 通讯员 高锦娜)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虚开的公司税款数额在5万元以上的,虚开税额近10万元。主管而被告人柴某系单位犯罪中直接负责的被判管网冲刷主管人员,

办案检察官认为,虚开厦门刑被告人柴某系厦门某公司直接负责的发票主管人员。属于虚开增值税发票的公司行为,在没有真实货物交易的主管情况下,最终被告人柴某被集美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缓刑1年,被判2016年10月23日,柴某所在的公司也因此罪被单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是单位犯罪。

据悉,该公司为抵扣税款,向另一家公司购买虚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6份,其单位也被处罚金。虚开金额高达56万余元,违反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规定,被告公司为抵扣税款,公司主管柴某因此被判刑,让他人为自己虚开增值税发票,

近日,

访客,请您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