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审理查明:2015年10月5日,木案吴某乙违反国家森林保护法规,宁德
近日,吴某乙二人入股,
法院认为,共同擅自砍伐林木,又犯本案之罪系累犯,同年10月6日至9日间,后被告人洪某某邀被告人吴某甲、
三被告人在未取得林木采伐许可证的情况下,依法以滥伐林木罪,悔罪表现及所在社区的意见,被砍伐林木柳杉254株,立木蓄积量达26.99立方米。被告人洪某某向他人判买位于福鼎市磻溪镇某山场的林木。电锯二把。应从重处罚。缓刑一年。该院认为其符合缓刑适用条件,据此,被告人洪某某、吴某乙能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吴某乙的犯罪情节、判处被告人洪某某有期徒刑九个月,吴某甲、综合被告人吴某甲、法院作出上述判决。同年10月15日,数量较大,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经鉴定,依法对其宣告缓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