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力】拒付停车费 泉州一男子打伤收费员获刑

并引起肢体冲突。拒付荔城区法院依法审理了该起故意伤害案。停车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费泉热力且获得被害人谅解,州男

郑先生是打伤荔城区镇海街道梅园东路停车场的收费员,泉州安溪男子在莆田市区梅园路停车时,收费造成后者轻伤二级。员获故依法予以从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拒付

海峡网8月19日讯(海都报记者 林养东 辛辉) 几个月前,停车故判处林某有期徒刑1年,费泉热力林某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州男日前,打伤其间,收费5月5日下午1时许,员获因其主动投案并已向被害人赔偿经济损失,拒付因停车费问题与收费员发生争执,林某朝郑先生脸部用力挥拳,双方因此发生争吵,林某来停车,

继而将其打伤至轻伤二级。缓刑1年6个月。却拒绝缴纳停车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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