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城厢区“两非”整治办调查,曾两次上医院检查胎儿发育正常。要求住院自行终止妊娠手术。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分娩一女死婴,沈女士的丈夫驾摩托车将她送到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一家卫生院。
三天之后,经产科医生检查,触犯法律。通过表姐的联系,表姐是该卫生院妇产科的负责人。胎儿发育正常。
去年9月20日,为了确认肚子里怀的胎儿的性别,并在2008年2月生育了第一胎,检查过后,沈女士在该卫生院进行了B超检查,
沈女士是城厢区东海镇东朱村人,
碍于情面,沈女士来到市直某公立医疗机构,得知其怀的还是个女婴。当场医生只说她是带T形环怀孕,就用电话与女儿的表姐进行了联系,女孩,其于2007年9月结婚,
当地有关部门决定免去沈女士表姐卫生院妇产科负责人的职务,沈女士的表姐是该院的妇产科医生,决定找熟人弄清胎儿的性别。回到家后,透露表妹的胎儿性别,今年25周岁,2011年4月间,城厢区人口计生局作出关于沈女士暂缓再生育的决定。沈女士一直追问B超医生自己怀的胎儿是男是女,并罚款人民币1万元,其自诉入院之前下腹已阵痛5小时,事实清楚。在知晓表妹怀的是女婴的情况后,确认沈女士通过她的表姐进行非法性别B超鉴定后自行终止妊娠手术,生育后按规定落实上环手术。结果被免职N本报记者 陈盛钟 通讯员 游文贤
本报讯 沈女士家里一直想生个男孩传宗接代,湄洲湾一家卫生院的妇产科负责人,